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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决VOCs治理突出问题的方案1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

作者:大连绿亿环保公司 浏览: 发表时间:2022-04-24 08:54:02 来源:文章链接:环保在线 https://www.hbzhan.com/news/detail/148319.html

       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,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,生态环境部于去年印发《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》(环大气〔2021〕65号)。
 
  各省市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部署、有序深入开展各项重要任务。针对VOCs治理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....
 
       (一)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
 
  1存在的突出问题
 
  储罐和浮盘边缘密封选型不符合标准要求, 呼吸阀泄漏排放突出,采样口和人孔等储罐附件、泡沫发生器、浮盘边缘密封及浮盘附件开口(孔)管理不到位,储罐呼吸气收集处理效率低下。
 
  2排查检查重点
 
  以石油炼制、石油化工、有机化工、合成树脂、合成纤维、合成橡胶、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、煤化工、焦化、制药、农药、涂料等行业以及储油库、港口码头为重点,逐一排查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(含中间罐)罐型、存储介质、容积、存储温度、浮盘边缘密封类型及治理设施建设情况、工艺类型和运行情况,建立储罐排查清单;检查检测储罐附件、浮盘附件、呼吸阀等泄漏情况和治理设施排放浓度、排放速率和去除效率。
 
  3治理要求
 
  企业应按照标准要求,根据储存挥发性有机液体的真实蒸气压、储罐容积等进行储罐和浮盘边缘密封方式选型。重点区域存储汽油、航空煤油、石脑油以及苯、甲苯、二甲苯的内浮顶罐罐顶气未收集治理的,宜配备新型高效浮盘与配件,选用“全接液高效浮盘+二次密封”结构。鼓励使用低泄漏的储罐呼吸阀、紧急泄压阀;固定顶罐或建设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内浮顶罐宜配备压力监测设备,罐内压力低于50%设计开启压力时,呼吸阀、紧急泄压阀泄漏检测值不宜超过2000μmol/mol。
 
  充分考虑罐体变形或浮盘损坏、储罐附件破损等异常排放情况,鼓励对废气收集引气装置、处理装置设置冗余负荷;储罐排气回收处理后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, 应进一步优化治理设施或实施深度治理;鼓励企业对内浮顶罐排气进行收集处理。
 
  储罐罐体应保持完好,不应有孔洞、缝隙(除内浮顶罐边缘通气孔外);除采样、计量、例行检查、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外,储罐附件的开口(孔)应保持密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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